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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潍坊公布两起终身禁驾典型案例 均是酒驾引起

    信息发布者:孙启东
    2017-10-11 09:37:00   转载

    齐鲁网潍坊10月10日讯(记者 周明秀)近日, 潍坊交警公布两起终身禁驾典型案例,两起案例均为酒后驾驶引起的交通事故,目前,肇事者均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一

    2016年12月26日20时50分许,王少某酒后驾驶鲁G5515N号小型轿车沿潍安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沙埠立交桥南约500米处时,与同向顺行的董爱某驾驶的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致车辆受损,董爱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王少某弃车离开现场,后于12月27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调查,王少某血液酒精含量为77.61ml/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2017年7月13日,经坊子区人民法院判决,王少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017年8月25日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王少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16年9月20日14时20分许,栾守某酒后驾驶鲁VQQ703号小型轿车沿峡山区怡峡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凤凰岭村西路口时,撞在前方同向行驶的王秋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尾部,致王秋某受伤,两车受损。事故发生后栾守某驾车逃逸,后于当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调查,栾守某血液酒精含量为65.18ml/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2017年7月20日经坊子区人民法院判决,栾守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2017年9月7日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栾守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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